|
方强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法律事务中心
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法律事务中心,由本所特聘多学科知名高级专家和擅长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组成,具体承办各类刑事自诉、刑事辩护、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并定期对本所承办的各类刑事案件进行研讨,组织交流经验,解析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刑事辩护法律事务中心具体业务范围:
一、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人民检查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 、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二、公诉案件 (一)诉讼代理 1、在侦查阶段会见被羁押犯罪嫌疑人,代理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并就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量刑轻重、诉讼程序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在侦查阶段代理被逮捕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在提起公诉阶段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4、在诉讼阶段担任被告人辩护人,会见在押被告人 ,为被告人作出罪轻、减轻免除处罚、无罪的刑事辩护,收到一审判决后及时分析判决,提示可以根据情况上诉。 5、在公诉案件中担任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代理人。 6、代理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担任原告或被告的委托代理人。 (二)刑事辩护 A 、危害公共安全罪 1、放火罪 2、决水罪 3、爆炸罪 4、投毒罪 5、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失火罪 7、过失决水罪 8、过失爆炸罪 9、过失投毒罪 10、过失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1、破坏交通工具罪 12、破坏交通设施罪 13、破坏电力设备罪 1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15、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16、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17、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18、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19、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20 、劫持航空器罪 21、劫持船只、汽车罪 22、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23、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2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25、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26、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27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28、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29、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30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31、丢失枪支不报罪 32、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33、重大飞行事故罪 34、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35、交通肇事罪 36、重大责任事故罪 37、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38、危险物品肇事罪 39、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40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41、消防责任事故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