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成员:
明莉,刘思超,石外雨
(一)项目土地前期开发期间
1、修改、完善地块前期开发合同,起草土地出让、转让协议书等有关法律文件,参与、配合公司接收土地。
2、凡涉及项目合作、转让的,参与合同谈判、论证项目法律可行性、起草相关法律文件,以保证项目合法进行。
3、协助当事人在以项目开发为目的的企业收购、兼并重组等资本运作中设计方案、参与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
4、及时协助公司处理合同履行期间相关法律事宜。
5、对前期开发过程中发现的地下障碍物、埋藏物等,协助公司处理,并起草相关的法律文件。
(二)在项目建设期间
1、参与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原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等文件的制定,参加公司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公司所需要的法律意见;
2、起草、审查、修改项目设计合同、项目施工监理、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原材料及设备采购合同等;
3、按照公司要求,代表或参与公司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起草、修改并审核工程承包合同;
4、配合公司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核工程分包合同;
5、协助公司依约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并对履约、索赔、反索赔资料加强积累和保管;
6、协助公司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公司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法律事务联系。
(三)在项目经营(包括楼宇预售、出售、出租等)期间
1、参与公司与销售代理商关于代理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审查、修改公司与代理商的代理销售协议书,达到双方同意签约的条件;
2、协助公司审查有关楼宇预、销售的广告内容;
3、协助公司起草、修改《购房须知》、《订购书》、《预售合同》补充条款、《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租赁合同》等相关的法律文件;
4、解答公司或购房人、承租人针对上述法律文书而提出的法律问题,协助公司提高成交率;
5、协助公司就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协助公司草拟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协助公司解决按揭贷款、长期融资、投资过程中的日常法律事务。
6、公司组织预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7、根据公司法律工作中的实际需要,为公司员工组织各种类型的法律培训。
代表公司处理各类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等建筑房地产的纠纷;代表公司处理各种劳动合同、安全生产合同等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