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期服务业的特点:
(1)不可感知性。(2)不可分离性。(3)差异性。(4)不可贮存性。(5)受委托责任。(6)双向信息交流。
2、金融机构的职能:
(1)充当信用中介。金融中介机构是专业化的融资中介人。
(2)降低交易成本。金融机构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融资交易中的融资成本,通过规模经营和专业化运作,可以合理控制利率,节约融资交易的各项费用支出,使交易成本得以降低。
(3)提高融资效率。促进资金融通,加速资金周转,简化环节,节省时间。
(4)给社会提供支付机制。可以进行转账结算、电子划拨的支付工具(支票、银行卡)提供了支付便利。
3、金融机构的体系构成:一般构成: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4、中央银行:是各国金融机构体系的中心和主导,是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对内它代表国家对整个金融体系实行领导和管理,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实施宏观金融调控,是统制全国货币金融的最高机构;对外它是一国货币主权的象征。
5、商业银行: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业,并为顾客提供多种服务,以利润为其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
6、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支持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配合宏观经济调控的金融机构。